以中《第二号财政协议》 背景 为了满足中国对中长期赊购交易融资的巨大的需求,以及促进以色列对中国的出口业务,以色列财政部和中国财政部于1994年签署了一份双边合作协议,并与以色列外贸风险保险公司合作。 该协议通过设立银行间贷款额度为实施出口到中国的交易以及融资事宜建立了一套机制。 自签字之日起,该协议已经有效地保障了众多交易的执行以及融资,总额已经超过2.5亿美元,反映了对此协议日益增长的需求。 2003年,《第一号财政协议》得到了有效的扩充和修订,2004年双方签署了《第二号财政协议》,其条款内容比第一号有了明显的改进。 2004年11月以色列财政部和中国财政部签署了《第二号财政协议》,目的是对两国间的财政合作协议的条款进行重新定义并作进一步改进。该协议的额度已经从原来的2亿美元增加到5.5亿美元。 点击察看更多... |